尊敬的各位新老客户:
您好!
通知一:关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通知二:关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网站备案年度审核通知》
请收到这条短信的网站负责人根据链接指引回复短信完成备案年审工作。
【阿里云】尊敬的用户,根据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网站备案年度审核通知的要求,主体在湖北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请于4月15日之前通过短信,完成备案信息年审报备工作,详情请参考http://a.aliyun.com/f1.Qw6cr。您的备案接入商编码001。请务必及时完成此项工作,否则网站备案号可能会被注销。
我们已在第一时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如您也收到以上通知,请与我司项目负责人或客服专员联系,我们会帮助您及时妥善处理。
值班电话:027-87668619、13545040546。
防控不松懈,服务不间断!如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来电,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武汉汇众恒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